1、申请人的《导游人员资格证书》及其复印件、《导游员等级证书》及其复印件(原件仅供交验);
2、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,或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证明及其复印件(原件仅供交验);
3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(原件仅供交验);
4、按规定填写的《申请导游证登记表》(表内填写遗失补办字样);
5、提供 2 寸彩色照片 2 张(申请表贴 1 张,备 1 张制证用)。
持证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、递交遗失证件情况说明,持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到《中国旅游报》、省级日报联系办理登载“证件遗失作废声明”(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、姓名、卡号)事宜,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 1 个月后,持所需材料到原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办导游证。
注:在申请补办期间,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。
原导游证发证机关
柳州市旅游局
地址:三中路66号
电话:(0772)2871658
三江县旅游局
地址: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雅谷路66号
电话:0772-8616267
附:柳州市旅游局联系地址及电话大全
办理时间:
遗失补证办理时间为全年工作日
收费标准:
详情请咨询当地旅游局